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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 瞽鱦
寄扬州韩绰判官
注:不是寄给美人的,而是为一个判官而作:)
唐代诗人杜牧离开扬州以后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。此诗着意刻画深秋的扬州依然绿水青山、草木葱茏,二十四桥月夜仍然乐声悠扬,调侃友人生活的闲逸,表达了作者对过往扬州生活的深情怀念。全诗意境优美,清丽俊爽,情趣盎然。
青山隐隐水迢迢,秋尽江南草未凋。
二十四桥明月夜,玉人何处教吹箫。
二十四桥明月夜,玉人何处教吹箫。
注释:
韩绰:事不详,杜牧另有《哭韩绰》诗。
平明送葬上都门,绋翣交横逐去魂。
归来冷笑悲身事,唤妇呼儿索酒盆。
归来冷笑悲身事,唤妇呼儿索酒盆。
判官:观察使、节度使的属官。时韩绰似任淮南节度使判官。公元833年(唐文宗大和七年)至835年(大和九年),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,与韩绰是同僚。后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,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。
点评:
刘建勋:这是一首调笑诗。诗的首联是写江南秋景,说明远在繁华之乡还怀念着故人的背景,末联是借扬州二十四桥的典故,与友人韩绰调侃。意思是说你处在东南形胜的扬州,当此深秋之际,在何处教玉人吹箫取乐呢?意境优美,清丽俊爽,情趣盎然,千百年来,传诵不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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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thought on “寄扬州韩绰判官”
陈 自新 March 2, 2015 at 10:47 am
不知韩先生可有判官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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